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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会议费报销的温馨提示

作者:发布时间:2024-06-19浏览次数:

温馨提示

 

为确保暑假小学期期间学校各类会议顺利举办以及会后报账顺畅,现财务处将会议费管理要点、报账附件等要求见附件,如有其他财务问题,请及时联系所在部门的包干会计,我们将为您提供一对一的咨询服务!

附件:

关于会议费报销的温馨提示

我校所举办的会议属于四类会议,现将四类会议举行及报账过程中所遇到的相关问题温馨提示如下:

一、会议费审批注意事项

1、四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150人,其中,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5%以内。其他业务性会议,参会人员视内容而定,一般不得超过50人。

2、参会人员在50人以内且无外地代表的会议,原则上在单位内部会议室召开,不安排住宿。(在西宁市召开的会议,西宁地区的会议代表不安排食宿

3、参会人员以在西宁市单位为主的会议不得到西宁市外召开。省级党政机关不得到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。会议召开时间应尽量避开旅游旺季,降低会议食宿成本。

4、会议会期,二、三、四类会议原则上不超过1天半(81日后执行,81日前的会议会期不超过2),传达、布置类会议不得超过1天。 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,四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1天。 

5、各单位召开会议,在符合保密和网络信息安全要求的前提下,提倡采用线上会议形式。线上会议的主会场和分会场参会人数合计不得超过《办法》规定的相应会议类别参会人数上限,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参会。 

二、会议费支出范围和标准

1、线下费用:《办法》规定的住宿费、伙食费、会议场地租金、交通费、文件印刷费、医药费等;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,未实际发生的费用项目不得参与调剂。  

会议类别

住宿费

伙食费

其他费用

 

四类会议

140

110

30

280

2、线上费用:能够明确对应具体会议的设备租赁费、线路费、电视电话会议通话费、技术服务费、软件应用费、音视频制作费等。 线上费用不纳入《办法》规定的综合定额标准内核算,凭合法票据原则上在单位年度会议费预算内据实列支。 

三、报账所需附件

1、召开会议批复及经费预算审批表;

2、会议通知、会议日程、参会人员签到表原件;

3、租借会议场所协议(含住宿);

4、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承办会议,需提供委托承办协议或合同、费用清单(加盖单位公章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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